3. 拆除钢板后还会再骨折吗?

拆除钢板后还会再骨折吗?

作者: 李旭 博士 广州南方医院 创伤骨科

“侯教授,据我所知,有些病人骨折愈合的很好,钢板也没有断裂,但是在拆除钢板以后病人又在原来的位置或附近发生了骨折,这又是为什么呢?”我又想起了一个问题,在印象里好象报道的这种例子也不在少数。

“这种现象确实不在少数,严格说起来这其实也是AO的一个不足之处。怎么来解释这个问题呢?我们想象一下,由于坚硬钢板的存在,人在运动时的肢体所受的力量,总是从钢板上传导,久而久之,钢板下的骨头受不到力的刺激,骨结构会逐渐地退变甚至发生骨质疏松。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“应力遮挡效应”,就好象钢板把本来应该从骨头传导的力遮挡住了一样。骨质疏松的发生,使得拆除钢板以后,原来骨折的部位在轻微的外力甚至在没有明显外力的情况下,就会发生再骨折。”

“啊,原来是这样,”我突然明白了什么,“那是不是说,为了避免这种效应,钢板就应该越早拆掉越好呢?”

“嗯,也不能完全这么说,”侯教授略为沉思,“并不是所有的钢板都要需要拆掉,比如脊柱和股骨近端骨折的一些内固定器,‘应力遮挡’效应比较小,只要病人没有明显的症状,就完全可以终生留在体内。而且现在的许多新型内固定材料,完全可以在体内长期存留,数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不发生任何反应。但是一些应力‘遮挡效应’比较明显的内固定器械,和一些早期的器械,长期存留在体内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。但是到底那些内固定是可以不拆的,哪些是一定要拆的,这就涉及到非常专业的问题了。所以我们的病人在内固定手术后,应该定期地复诊,经常咨询为你做手术的医生,如果骨折已经牢固愈合,需要拆掉的就应该尽可能早地拆除,以尽量减少‘应力遮挡效应’的发生。而且,在拆除钢板后我们通常会要求病人,在肢体不负重或部分负重下保护性功能锻炼几个月的时间,给骨头足够的时间来进行结构的重建,以免发生再骨折,这非常之重要。”

转自:《家庭医生》杂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