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肢体离断,截还是保?

肢体离断,截还是保?

作者: 李旭 博士 广州南方医院 创伤骨科

“离断肢体的再植能否成功,取决于几个关键的因素。包括病人的全身情况,离断肢体的毁损程度,肢体离断的部位以及热缺血时间等。” 早已获悉笔者来意的教授侃侃而谈,眼睛里透露着昔日曾为军人的严谨和自信的目光。

“在病人全身情况允许的条件下,肢体的毁损程度和缺血时间是决定是否再植和手术成败的两个关键。对这个女孩而言,单纯通过新闻中的描述,并不能确定断肢是否符合再植的条件。一般说来,锐性切割的比较整齐的断面,再植的成活率比较高;而撕裂、碾压、爆炸伤等较大暴力造成的断面,比如车祸等所致,软组织血管床往往损伤比较严重,需要进行彻底的创面清创,通常要将肢体缩短之后才能符合再植的条件,而手术的成功率也要低得多。”

“那所谓手术的最佳时机又是什么呢?离断17个小时的脚,就一定不能再植了吗?”笔者不解。

“说到手术最佳时机,这是因为肢体离断的时间将最大程度的影响再植的效果。为了保证术后肢体的成活率和功能最大可能的恢复,手术的时间当然是伤后越早进行,效果越好。通常我们掌握的原则是应在伤后6-8小时内进行再植手术,但受伤后的时间也不是绝对的。对于比较高位离断的肢体,比如小腿的中上段、前臂,由于肌肉比较丰富,耐缺血时间有限,因此再植的要求时间比较短;而对于断掌、断腕等,由于肌肉组织相对比较少,再植的时限可以适当放宽。”

“但是,”教授语锋一转,继续谈到,“如果伤后离断的肢体处于低温或冷藏环境下,则耐缺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再植的时限也可以放宽;而高温时,离断肢体耐缺血时间大大缩短,并且极易发生感染,肌肉细胞坏死后产生的肌红蛋白等有毒物质,一旦在再植后释放入血,会立即发生肾衰竭等全身中毒症状,甚至危及生命,这种情况下再植就要慎之又慎。有时为了保证生命,甚至不得不在再植后又进行截肢手术,给病人造成了额外的负担和痛苦。”

“象新闻里提到的这个女孩,到达医院时,断足的缺血时间已经超过了18个小时,虽然1月份我国西北地区的气温比较低,但由于创面没有闭合,往往已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感染,手术失败率大大增高。而且即使以最快的速度送进手术室,完成肢体清创和血管吻合后,肢体的再通血时间也将在20个小时以上。”裴教授的语气低沉了,“20多个小时,一个肌肉组织相对比较丰富的完全离断肢体,通常已经完全失去了再植可能。这时,截肢将不得不是医生唯一的选择了!”

“原来如此,一个再植手术的条件和指征的掌握,居然有这么多的学问。”短暂的沉默之后,笔者若有所思,“那么是不是只要符合了前面提到的肢体毁损程度和再植时间的条件,就一定可以进行成功的再植了呢?”

“也不是这么简单。”教授微微一笑,“比方说,非常高位的肢体离断,象在肩部和大腿,由于断肢的肌肉组织非常丰富,耐缺血时间非常有限,再植后极易发生肾衰竭等并发症而危及生命,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不主张再植。”

“是不是因为这么高位的断肢再植,手术难度太大,一般的医生都放弃了呢?”笔者冷不丁地插了一句。

“不,完全不是这样,”教授非常果断地否定了我的疑问,“并非手术技术不能够完成这么高位的再植,事实上,现代的外科技术尤其是显微外科技术的发展,已经可以完成任意肢体平面的离断再植。但是,外科医生不是简单的手术匠,我们必须考虑到手术是否会对病人的全身情况包括生命带来影响,以及手术后肢体的功能是否能够恢复到满意的程度。在面临‘保命’还是‘保肢’的选择时,医生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‘保命’。而即使再植后肢体存活,肌肉往往已较多坏死,高位的神经再生也非常困难,病人会拖着一具毫无意义的‘活’的肢体,没有痛痒,不知冷暖,更谈不上运动可言,而且一旦发生受伤或感染等情况,由于没有神经的支配病人没有感觉,感染和创面非常容易扩散,治疗起来很棘手。这样的无用肢体,用一句形象的话比喻,叫做‘生不如死’。目前我们病房里就有一个这样的病人,在肩部离断再植后快半年了,除了肢体是存活的,没有任何感觉和运动功能,前臂还有一个很大的创面。病人这次入院就考虑重新截掉这个多余的肢体,还他一个自由身。”

转自:《家庭医生》杂志